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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发改委:延长“煤改电”低谷时段3小时
据北京日报今日报道,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6日发布《关于北京市清洁采暖用电用气价格的通知》,从本月起执行。住在平房院和农村的居民,将花更少的钱过个暖冬。11月6日,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,北京市调整清洁采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,全市居民“煤改电”分户自采暖峰谷电价谷段时间延长3个小时,分户电采暖用户户均减少电费支出约135元至174元。
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自2017年11月1日起,北京市进一步加大供暖季期间清洁采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办法。其中,覆盖面最广的福利是全市“煤改电”分户自采暖的居民,每天延长3个小时的谷段电价时间,由现行21时到次日6时调整为20时至次日8时。第二个优惠,是给供暖企业的。相关负责人介绍,北京市将延长全市集中供暖企业的供暖用电谷段时间1个小时,由现行23时至次日7时调整为22时至次日7时。第三个福利则是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供暖用电输配电价将在每天22时至次日7时减半收取。 最后两个好消息,给的是农村居民。
新政实施后,农村村集体改造的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集中供暖用电、用气执行居民价格;同时,增加农村“煤改气”分户自采暖用户采暖阶梯气量,一档气量增加1000立方米。 经计算,分户电采暖用户户均减少电费支出约135元至174元,农村“煤改气”分户自采暖用户一档气量覆盖用户比率由66%提高到93%,全市集中电供暖供热企业减少支出约550万元,农村集体改造的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集中供暖用电、用气价格降幅分别为38%和9%。(记者/耿诺)
新政好处都有啥?
分户电采暖用户将户均减少电费支出约135元至174元左右
农村“煤改气”分户自采暖用户一档覆盖率达到93%
农村集体改造的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集中供暖用电、用气价格将分别下降38%和9%
集中电供暖企业年度合计减少电费支出约550万元
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冬季取暖煤改清洁能源政策要求, 推进清洁能源改造,经报请市政府同意,现就本市清洁采暖有关用电用气价格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调整本市居民“煤改电”分户自采暖用户峰谷电价、具备分表计量的集中电供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谷段时间(调后时间详见附件1)。农村村集体改造的“煤改电”集中供暖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峰谷电价。本市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供暖用电,22:00-次日7:00输配电价在现行输配电价基础上减半收取。电价相关政策执行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。
二、调整农村地区管道天然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采暖用气阶梯气量(调后气量详见附件2)。农村村集体改造的“煤改气”集中供暖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标准。农村“煤改气”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按全年累计。
三、经区政府认定的城区“煤改电”分户自采暖用户,经市农委认定的农村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分户自采暖用户、农村村集体改造的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集中供热用户,执行上述相关价格政策。
四、市电力公司、各相关管道燃气企业要及时做好价格实施准备工作,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,做好供电、供气保障,确保政策平稳实施。同时加强对用户用电、用气情况的监测统计,在每采暖季结束后,按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。市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,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。
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,其他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7年11月2日
(联系人:价格管理处 刘孟岱; 联系电话:66415588-0926)
